对于附属实体,在 JPA 中合并是否有必要?
只要我只处理附加的托管实体,我就永远不需要使用 ,这是正确的吗?换句话说,调用附加的托管实体是否有效?EntityManager#merge()
merge()
还是存在合并可以达到目的的情况?我发现这个名字表明我可以用它来处理......:)OptimisticLockException
编辑:简单来说,我对托管实体的理解是,其属性/字段的修改在事务结束时会持久保存到数据库中。
只要我只处理附加的托管实体,我就永远不需要使用 ,这是正确的吗?换句话说,调用附加的托管实体是否有效?EntityManager#merge()
merge()
还是存在合并可以达到目的的情况?我发现这个名字表明我可以用它来处理......:)OptimisticLockException
编辑:简单来说,我对托管实体的理解是,其属性/字段的修改在事务结束时会持久保存到数据库中。
规范指出:
如果 X 是托管实体,则合并操作将忽略它,但是,如果 X 的关系已使用级联元素值或注释批注注释了这些关系,则合并操作将级联到由 X 中的关系引用的实体。
cascade=MERGE
cascade=AL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