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时使用泛型方法,何时使用通配符?

2022-08-31 07:34:49

我正在阅读OracleDocGenericMethod的泛型方法。我对比较感到非常困惑,因为它说什么时候使用通配符,什么时候使用泛型方法。引用文档。

interface Collection<E> {
    public boolean containsAll(Collection<?> c);
    public boolean addAll(Collection<? extends E> c);
}

我们可以在这里使用泛型方法:

interface Collection<E> {
    public <T> boolean containsAll(Collection<T> c);
    public <T extends E> boolean addAll(Collection<T> c);
    // Hey, type variables can have bounds too!
}

[...]这告诉我们类型参数用于多态性;它的唯一效果是允许在不同的调用站点使用各种实际的参数类型。如果是这种情况,则应使用通配符。通配符旨在支持灵活的子类型,这就是我们在这里试图表达的内容。

难道我们不认为通配符也支持某种多态性吗?那么为什么通用方法的使用被认为是不好的呢?(Collection<? extends E> c);

它说,继续前进,

泛型方法允许使用类型参数来表示方法和/或其返回类型的一个或多个参数的类型之间的依赖关系。如果没有这样的依赖关系,则不应使用泛型方法。

这是什么意思?

他们提出了这个例子

class Collections {
    public static <T> void copy(List<T> dest, List<? extends T> src) {
    ...
}

[...]

我们可以用另一种方式编写此方法的签名,而根本不使用通配符:

class Collections {
    public static <T, S extends T> void copy(List<T> dest, List<S> src) {
    ...
}

该文档不鼓励第二种声明,并促进使用第一种语法?第一个声明和第二个声明有什么区别?两者似乎都在做同样的事情?

有人可以在这个区域放光吗?


答案 1

在某些地方,通配符和类型参数可以执行相同的操作。但也有某些地方,你必须使用类型参数。

  1. 如果要在不同类型的方法参数上强制实施某些关系,则不能使用通配符执行此操作,必须使用类型参数。

以您的方法为例,假设您要确保传递给方法的 和 列表应具有相同的参数化类型,则可以使用类型参数执行此操作,如下所示:srcdestcopy()

public static <T extends Number> void copy(List<T> dest, List<T> src)

在这里,可以确保 两者具有相同的参数化类型。因此,将元素从 复制到 是安全的。destsrcListsrcdest

但是,如果您继续更改方法以使用通配符:

public static void copy(List<? extends Number> dest, List<? extends Number> src)

它不会按预期工作。在第二种情况下,您可以传递 和 as 和 。因此,将元素从 移动到将不再具有类型安全性。如果你不需要这种关系,那么你可以自由地根本不使用类型参数。List<Integer>List<Float>destsrcsrcdest

使用通配符和类型参数之间的其他一些区别是:

  • 如果只有一个参数化类型参数,则可以使用通配符,尽管类型参数也有效。
  • 类型参数支持多个边界,通配符不支持。
  • 通配符支持上限和下限,类型参数仅支持上限。因此,如果要定义一个采用 a 类型或超类的方法,则可以执行以下操作:ListInteger

    public void print(List<? super Integer> list)  // OK
    

    但不能使用类型参数:

     public <T super Integer> void print(List<T> list)  // Won't compile
    

引用:


答案 2

考虑下面James Gosling的Java编程第4版的例子,我们想要合并2个SinglyLinkQueue:

public static <T1, T2 extends T1> void merge(SinglyLinkQueue<T1> d, SinglyLinkQueue<T2> s){
    // merge s element into d
}

public static <T> void merge(SinglyLinkQueue<T> d, SinglyLinkQueue<? extends T> s){
        // merge s element into d
}

上述两种方法具有相同的功能。那么哪个更可取呢?答案是第二个。用作者自己的话说:

“一般规则是尽可能使用通配符,因为带有通配符的代码通常比具有多个类型参数的代码更具可读性。在决定是否需要类型变量时,请问问自己,该类型变量是用于关联两个或多个参数,还是用于将参数类型与返回类型相关联。如果答案是否定的,那么通配符就足够了。

注意:在书中只给出了第二种方法,类型参数名称是S而不是“T”。第一种方法在书中没有。


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