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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va 最佳实践 - 在类变量之前声明构造函数是一件坏事吗? 我正在对同事(另一名学生)的Java代码进行“静态”代码演练 对我来说,这没有意义。从上到下读取这些“组件”对象在声明之前被实例化(后来在构造函数中使用)。但是,代码可以愉快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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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项目代码格式设置的最佳做法 [已关闭] 运行单元测试),他们的代码就不会被格式化。然后,下一个编辑该文件的开发人员在运行格式化程序后,可能会在代码的不相关部分中有许多差异。 在大型项目中,哪种源格式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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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应该使用“this”来调用类属性、成员还是方法? 我看过一些指南或博客,说使用访问班级自己的成员是不好的。但是,我也看到过一些专业人士使用.我倾向于明确使用 ,因为它似乎清楚地表明我正在访问的内容是类的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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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ython 的 Checkstyle 有没有类似于Java的 for Python的应用程序? 我的意思是,一个分析Python代码的工具,可以作为持续集成的一部分运行(例如CruiseControl或Hudson)。分析后,它应该生成一个在线可访问的报告,其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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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otlin Data Class 打包 [已关闭] Kotlin 引入了数据类的美妙概念。这些类将派生 、 、 和一个基于构造函数中声明的属性的函数: 在Java中,这看起来像这样: 我在 Kotlin 文档的习语/编码风格部分四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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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va 中的 Setter 约定(返回 void 或 this) 我已经写了将近一年的Java,我已经看到了2种不同的约定,人们如何实现他们的设置器。 为了说明这一点,下面是这两个约定的示例。(我也想知道这两个模式的简明名称) 使用第一约定的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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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read.yield() 被认为是有害的吗? 在处理我的Java应用程序时,我有一个简单的多线程情况(一个异步资源加载器线程和一个等待加载程序完成的主线程,随着进度更新UI),我想通过调用来解决 在主线程中。我知道有更强大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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